2009-08-14 16:20:45
来源:
无锡注税办
关于开展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
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
各税务师事务所:
根据《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》(苏国税发【2009】第136号)要求,我市开展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安排如下:
1、年检时间:8月13日9:00
2、年检地点:无锡市国税局老办公大楼404会议室(无锡市解放东路828号)
3、参加对象:负责填写年检资料的经办人员。
4、需带年检资料(纸质资料全部,附件报表类还需另报电子文档):
(1)事务所年检资料
①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登记表》(附件1);
②事务所执业证(副本)和工商营业执照(副本)复印件(一式两份);
③《税务师事务所人员情况表》(附件2);
④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。
(2)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资料
①《注册税务师年检登记表》(附件3);
②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、注册证书、江苏省注册税务师手册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两份)。
③50岁以下的执业注册税务师提供涉税鉴证报告(指对外出具的不带工作底稿的正式报告)复印件一份;50岁以上的执业注册税务师提供工作小结一份。
5、《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情况表》是无锡市发改委要求填报的报表,请按要求准确填写后,于8月13日前连同年检资料中的附件报表类电子文档通过WXZSB@JSMAIL.COM.CN邮箱一并发送到注税办。
无锡市国税局、地税局、注税办
二〇〇九年八月七日